“姚明一代”强硬回应姚之队 被告自称曾培养姚明
　　本报记者 张华
　　针对“姚之队”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昨日先做出了口头回应，并表示将在这两天向媒体发布正式回应。
　　纷争一：究竟该告谁
　　“姚之队”中国负责人陆浩：去年姚之队在3·15曾经声明，姚明没有授权给企业和个人使用他的姓名和肖像与商标来做体育用品。前年，我们也跟武汉云鹤取得沟通，对他们进行了提示和警告。
　　“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姚明方面现在得先和我们解决姚明一代商标的事情，然后才能状告武汉云鹤。我机构授权给武汉云鹤负责生产、销售“姚明一代”鞋服品牌，均有图案注册号、中文受理号、英文缩写注册号，这些标识的使用都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纷争二：商标是否侵权
　　陆浩：实际上我们每个月都在给侵权商标提异议，在姚明刚去美国不久，我们就已经提出异议，商标局驳回了他们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也没有核准他们的商标注册，这也是他们没拿到商标证书的原因。
　　张国强：“2001年，我就注册了‘姚明一代’的商标，并进行了公示，但由于‘姚之队’的异议，所以我们确实现在没拿到商标证书。不过，我们随后进行了上诉，‘姚之队’方面在25类鞋服商标上的两次注册申请也都被国家商标局驳回，2009年8月，他们又到商标局提出异议，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可以说，异议与反异议还没有结束，等到打篮球的这个‘姚明’退休了，商标纷争的程序还会在进行中。”
　　纷争三：产品是否侵权
　　陆浩：从2009年开始该公司在没有经过授权的前提下，擅自在其商品和经营中使用了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其商标进行销售，另外姚明的肖像也被其擅自使用在商品及各类广告中。
　　张国强：“我们这些曾经培养过姚明的教练不能用‘姚明一代’做商标吗？我们可以说是与姚明同时代的人啊，退一步说，据调查在中国叫‘姚明’的人有7000多个，我公司就有一个叫‘姚明’的人，所以我们使用‘姚明一代’合情、合法，不存在侵犯他的姓名权；至于肖像权，我们的产品上没有使用姚明的肖像，可能在有些地方的销售门店擅自使用了姚明的肖像，如果他授权，我们愿意免费为他在全国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