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受贿被定性与龚建平一样 中超俱乐部避过一劫
　　尽管中央电视台已经赶赴沈阳市第二看守所完成了对羁押期间陆俊等涉案裁判的采访，同时也对相关俱乐部的相关人员完成了采访，但这期节目的播出时间却一直没有对外公布。按照之前反赌扫黑案情进展的公布情况，这期节目的播出需要相关部门最后的审批。目前，外界盛传这期节目播出会牵涉出更多的涉假俱乐部，从而导致明年中超参赛球队出现变更。不过，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由于向陆俊等裁判行贿的都不是所在俱乐部的法人，属于个人行为，与之前龚建平受贿一案一样，中国足球纪律委员会不会对行贿人所在俱乐部进行处罚。  
　　向足球裁判员行贿，这几乎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开始几年之后的“行规”。原本以为龚建平因受贿被判刑会让这样的情况杜绝，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接下来的联赛中这样的情况并没有绝迹。据悉，与陆俊等裁判相关联的俱乐部绝不仅一家，而且时间跨度也比较长，一些俱乐部甚至已经更换了东家。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规定，对于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期限是两年。不过，贿赂等可以不适用于这项规定。按照这个最新的规定，如果俱乐部没有更换东家，足协可以进行处罚，但如果更换了东家行贿主体已经发生改变，则很难有处罚的依据。
　　让这些行贿俱乐部最终逃过处罚的不仅是可能存在的俱乐部主体的变更，重要的是这些行贿的人都不是俱乐部的法人行为。在前期的调查取证阶段，不少俱乐部的官员都接受过调查，这些人几乎没有一人是所属俱乐部的法人，这很容易将行贿定性为个人行为。在当年龚建平一案中，当时的浙江绿城俱乐部的行贿行为也是通过个人完成的，最后没有受到中国足协的处罚，而足协只是针对参与行贿的个人进行了禁止从事与足球相关行业的处罚。
　　虽然中超俱乐部不会因为陆俊等裁判员的问题而导致受到处罚产生影响，但今年联赛结束后的俱乐部准入资格审查却可能出现让俱乐部无缘明年中超联赛的局面。前天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强调，“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准入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中超俱乐部的准入资格门槛足协早就出台了规定，但以往的执行力度明显不够，而今年如果严格执行，那些没有基地、梯队和足够资金保证的俱乐部很难通过审核。 成都商报记者 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