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援4.5万美元买断费怎么办？ 北京通过规定要回
　　本报讯 (记者田欣欣)先是弗朗西斯后是克劳福德，北京队买外援可谓一波三折。季后赛前好不容易盼来一个刚刚在本赛季获得NBA10天短约的外援，但人如其名，这个格林就像一个童话。因为国际篮联的追加处罚，他将不能代表北京队出战。
　　“我们14号就跟格林办完了手续，16号我们通过中国篮协向国际篮联提交了要他澄清信的申请，16号上午我们接到了NBDL(NBA发展联盟)准许他到中国来打球的信函。但16号下午，中国篮协又给我们传了一份对格林追加处罚的信函。国际篮联的信函表明，由于格林在禁赛期满之日没有向国际篮联申请要去国外打球，所以要对他追加处罚112天。”北京首钢俱乐部副总经理袁超说。
　　格林职业生涯的污点出现在2008—2009赛季，当时他效力于荷兰联赛，在一次药检中，格林被发现使用他人尿样顶替，被禁赛两年。“他此前被国际篮联禁赛过，3月11日到期。这个事情我们此前并不知道，因为他一直在NBDL打球，上个月也在NBA打了10天左右，所以我们没想到他会有这方面的问题。”袁超说。
　　格林的罚单是国际篮联开出的，美国的职业联盟不会遵守这一点，但格林要是再到国际篮球联赛效力，他的禁赛令就会生效，因为CBA与NBA不同，中国篮协是国际篮联的会员单位。在外援身上吃亏对北京队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为了得到格林，北京俱乐部还花了4.5万美元的买断费。袁超表示，俱乐部确实向NBDL支付了一笔买断费，“这是国际惯例，就是你向另外一个联盟要人的话，都要交一笔买断费。至于这笔钱，我们要通过相关的规定会要回来。因为NBDL你并没有把人给我们，这个人受处罚，是不能够卖出的。”在一出闹剧过后，格林也已离开北京返回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