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摆去海外只有少数能成 明年选秀照旧但顺位难定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7月2日消息，据ESPN报道。往年的这些日子，虽说是联盟的休赛期，但媒体同样是不会清闲，因为忙碌的自由市场总是冷不丁的爆出让人惊讶的交易。但今年清闲取代了往日的忙碌，没有新的劳资协议，球队和球员之间决裂，让联盟步入了停摆的泥沼。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将看不到NBA的比赛。
　　虽然“停摆”这一关键词，贯穿了2010-11赛季的始终，但相信很多球迷在停摆那一天都还没对这个词有着深刻的理解。诸如什么是“停摆”这样的简单问题，我们就不再回答了，而是对一些大家常问而且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做些解释。
　　如果老板们获得硬工资帽，像湖人和魔术这样的球队会遇到什么状况？
　　此前联盟所实行的软工资帽更像一个薪金使用的建议，而不是一个实际的额花费限制。一些球队只要合理的运用特定的特例机制，就可以在工资帽之上随意的操作，只有很少的几支球队一直工资帽之下。老板们原本的建议就是去改变这一现状，实行4500万的硬工资帽。
　　一个真正的硬工资帽是完全不同的机制，球队被要求一直保持在一个硬工资帽之下。假设2011-12赛季没有停摆，联盟推行4500万硬工资帽的话，一些球队就必定会陷入麻烦。举个例子，像湖人下赛季薪金总额高达9100万美元，而魔术也没落后很多，也有7600万美元。
　　当然这些球队并不会因为硬工资帽的推行，被迫抛弃球队一半的阵容。与硬工资帽一同提出的建议还有削减薪水(削减现有薪水的15%～25%)和特赦条款，允许球队在不受工资帽的影响下买断一名球员。这些条款一定意义上都会削弱硬工资帽的毁灭性，还有一些附加规则都会用各种方法来容纳球队。
　　同时我们还要记住，硬工资帽只是联盟的建议之一。他们的下一个建议就是在保留硬工资帽的同时，给球队三年的过度时间。在后期的谈判中，他们甚至提出了“曲线工资帽”的建议，这是软硬工资帽的混合体。很有可能随着谈判的继续进行，提议会变得越来越不严格，最后达成的协议，让球队不用为他们的核心球员做出艰难的决定。
　　如果真的实行硬工资帽，联盟会为球队提供特赦条款么？这些条款又是怎么发挥作用的？
　　2005年的劳资协议中包含了这样一个条款“奢侈税特赦条款。”这个条款允许球队买断一名球员，这位球员的薪水不会计人球队以后的奢侈税计算当中。这个条款的出现，是因为联盟在2005年的劳资协议中改变了奢侈税系统。很多球队在对阵容做决定时，是按照1999年的劳资协议，而新的劳资协议会让他们的计划产生不同。所以这个特赦条款，被当作包容受规则影响球队的一个途径。
　　今年联盟想要改变的不仅仅是奢侈税的规则，联盟更应该会提出一些特赦条款来容纳那些受影响的球队。很有可能是允许球队买断一位球员，让他的薪金不计算入球队的工资帽当中。被买断的这位球员还是照常得到薪水-举例说，奥兰多就可以用这个条款，让吉尔伯特-阿里纳斯三个赛季6230万的合同不对球队薪金总额产生影响。
　　特赦条款能否最终出现，要看劳资双方能否达成新的协议。新条款最终取决于工资帽系统做了什么改变。很有可能在下一个劳资协议当中，特赦条款可以用在不止一名球员身上，而且还可以使用多次。
　　在停摆期间，球队与球队、教练和训练师之间能否有联系？
　　不可以，事实上球队会因为任何联系受到100万的处罚。按常理说，这种处罚政策同样会延伸到球员经纪人身上，但一位经纪人透露他还没在联盟中听到任何消息。
　　球员们什么时候开始损失薪水？
　　一般情况下，NBA的支付周期是，从11月15到次年的5月1日，隔两周付一次，一共有12个发薪日。但一些球员的支付期长达12个月，甚至到今年的12月1日，他们仍会获得2010-11赛季的薪水。
　　球队一般只需要在付薪日支付球员20%的薪水。剩下的80%，则按照球队和球员所达成的支付日期即可。7月1日是第一个合法的日期，一些球员都是在这个日子领到大部分薪水。
　　所以部分球员会在7月1日开始损失他们的薪水。全部球员会在11月15之前开始损失薪水。
　　什么是取消工会认证？
　　当球员们有效的解散联盟，取消认证就会出现。这是为球员提供的一条诉讼联盟违背反垄断条例的途径。在联盟中，像选秀和薪金限制都是不受国家的反垄断控制的，因为它们都是劳资协议的组成部分。
　　取消工会认证对劳资纠纷有什么影响？NBA球员们会不会真的取消工会认证？
　　取消工会认真对解决劳资纠纷没有任何帮助。他会让谈判中止，而是打开双放激战的另一扇窗。这更像一个核选项——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让联盟认真的进行谈判，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没有人愿意承担的。
　　NBA的球员能在停摆期去海外打球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复杂”。斯特恩说到目前为止，球员们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但是记住，他说这些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不想被外界认为是，阻止球员们讨生活。劳动法不允许雇主阻止雇员们到其他地方谋生。
　　也就是说，不管斯特恩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决定权并不是在他。
　　想要去海外打职业篮球的话，FIBA要求球员们拿出本国篮球组织的澄清信。比如美国的球员想要去海外打球，需要得到美国篮球的澄清信，证明球员可以与海外球队签订合同，换句话说就是球员本身必须没有合同的冲突。所以表面上看，还带有合同的球员是不允许在任何FIBA下的联赛打球的，而那些自由球员则可随意选择。
　　但现在的情况却是我们未曾经历过的。FIBA此前从未经历过这种状况。FIBA可能决定改变澄清信的规则，或者在停摆结束时，只要球员能证名原有合同无效，就允许他们签约。
　　看起来，FIBA更倾向于坚持原有的规则，这就将问题抛给了本国的篮球组织。而本国的篮球组织，可以选择起草不涉及停摆的澄清信，或者在起草的澄清信中提及停摆的特别情况，将问题再推还给FIBA。
　　如果带有合同的球员都获准去欧洲打球，会出现大的出国打球情况出现么？
　　这个问题仍存在疑问。首先，没有那么多球队有空名额接受400多名NBA球员。能在海外签订合同的球员，大概只能获得他们在NBA的零头。大部分欧洲的俱乐部是不能支付得起那些习惯了高额薪水的球员。
　　所以我们很有可能只看到少数球员去海外打球。
　　如果停摆持续整个赛季，2012的选秀会发生什么？选秀顺位该怎么决定？
　　如果整个赛季都被取消，而且新协议要到明年6月才能确定的话，2012的选秀还是会如期进行。但选秀顺位将会成为一件棘手的事情。顺位没有任何依据，联盟不能按照2011年的选秀顺位。
　　NHL曾经在2004-05赛季出现过这种情况，他们是对30支球队进行评估之后判定的顺位，评估的内容包括球队之前三个赛季季后赛的表现，以及四个赛季的选秀情况。
　　NBA可能会采取同样的机制。
　　如果停摆持续一整年，那些2011-12赛季合同到期的球员会发生什么？他们是照常合同到期，还是将合同延续至2012-2013赛季？
　　合同在2011-12到期的球员，不管那个赛季打还是没打，都会在2012年的6月30号到期。这就意味着，像德怀特-霍华德这样的球员，或许已经为球队打过最后一场球了。
　　当然，也有可能劳资双方都愿意承认2011-12赛季“没有发生过，”那么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推后一年。
　　(老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