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商标不算抢注但已侵权 律师解析姚明侵权案
　　昨天“姚之队”宣布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称对方主要侵犯了姚明的姓名权、肖像权。昨晚记者也采访了法律界专业人士、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为此焦点事件解疑释惑。
　　疑问一
　　算不算抢注
　　“姚明一代”商标，于2001年被当时的上海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当2003年“姚之队”注册运动服、球鞋类的姚明商标时，并未成功。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强调注册在先，使用在先，因此对方不存在抢注问题。此外，对方注册的也不是“姚明”，而是“姚明一代”，单从这个商标来说，不能算是抢注。
　　疑问二
　　有没有商标
　　昨天姚之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姚明一代”从2001年申请注册起，直到现在也没有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商标法的规定，一个商标只要申请注册就可以开始使用，并非要等到注册被核准时。只是没有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标注是“注册商标”，否则就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疑问三
　　是不是侵权
　　根据姚之队的声明，这次主要起诉武汉云鹤涉及姓名权、肖像权。
　　【律师解析】 从事实情况看，对方在产品上使用了姚明本人的签名，还把他的肖像用于公司网站或宣传品上，这已经涉嫌构成了对姚明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侵犯。
　　疑问四
　　起诉晚不晚
　　“姚明一代”2001年就被申请注册，而“姚之队”直到今年才起诉对方存在侵权等行为，这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律师解析】 本案确实要涉及一个诉讼时效问题。一个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有两年的公示期，这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姚之队”2003年曾经提出过异议，这说明他们在权利被侵犯的两年内就知道了这个事实，但为何拖到2011年才起诉？“姚之队”是不是已经丧失诉讼时效，这个要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事实以后才能作出判断。
　　本报记者 李元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