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起诉“姚明一代” 称姓名权和肖像权遭到侵犯
　　新浪体育讯　2011年5月12日北京 “姚之队”在北京就姚明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一事正式召开媒体通气会。姚明的此次起诉，主要针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活动中不正当使用“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并在其产品和商业宣传中使用姚明签名和肖像，对姚明构成侵权。目前姚明已委托律师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姚明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姚明的签名及包含姚明姓名的“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在其生产的服装、鞋等商品上使用，并在全国范围内以专卖店的方式销售了这些商品；与此同时将姚明的肖像在其商品及其宣传活动中使用，并通过网站等媒介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许多不知情的消费者认为其商品与姚明有特定关联，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该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到姚明的姓名权、肖像权，并且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在过去几年的时间内，市场上出现的标有“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均未经过授权。在运动产品范畴内，除姚明的合作伙伴Reebok公司外，姚明从未向国内外任何个人或任何运动服装、鞋类企业授权使用其姓名、肖像、签名的权利。截止目前也未授权任何企业或个人以“姚明”的名义在境内外成立公司或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及其他商业活动。
　　此次诉讼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捍卫姚明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旨在呼吁企业公平竞争、提醒企业合法使用商标，提醒社会和消费者警惕某些企业的欺诈行为。 姚明中方经纪人陆浩表示：“姚明多年来备受侵权困扰，许多企业利用姚明声誉获取不正当利益，我们必须以法律的手段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姚明个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