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悄然取消青少强征令 诸强有恃无恐国青怎解人荒
　　记者贾蕾仕报道 直到前往曼谷进行比赛时，国青队还有7名队员缺席，这使得曼谷之行变得毫无意义，而本来足协和球队都把这次比赛当作是磨合主力阵容的重要时机。15日开始的国青集训是否还将缺兵少将仍是疑问，在修改纪律处罚条例后，俱乐部对国青队的抽调没有了强制性的处罚条款，俱乐部也变得“有恃无恐”，足协和青少部也采取积极协商的办法来解决俱乐部抽调国青队员的问题。 
　　在2004年版的《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办法》中，有“运动员不按时参加各级国家队集训、比赛的，停止运动员一年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对俱乐部罚款、扣分直至降级；被俱乐部阻止参加各级国家队集训、比赛的运动员，在国家队集训、比赛期间，禁止该运动员代表俱乐部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任何比赛。”这是阎世铎担任足协专职副主席时，针对俱乐部屡屡不放行国奥队员后专门写入纪律处罚条例的条款。 
　　当时08国奥队员都属于国青的年龄，这个对缺席“各级国家队”实际也是对08国奥参加当年国青集训和比赛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但是2006年3月对处罚办法进行了修改，处罚办法与国际足联的处罚条例接轨，并取消了该条款。 
　　现在新版的《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办法(试行)》中，现在的处罚办法第9节第75条中，只有“运动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国家队(包括国奥队)集训、比赛的”的处理办法。只专门针对俱乐部球员缺席国家队和国奥队的针对性处罚条款，但是国青队的队员抽调显然并不适用于该条款，足协和青少部也表示“会与俱乐部协商解决抽调的问题。” 
　　现在国青队的名单上有多达7名队员未能随队赴泰国热身，分别是上海东亚的张琳?、曹?定；长春亚泰的刘晓东；深圳队雷永池、惠家康；谢菲联张远以及烟台毅腾的邱添一，他们如果不能参加15日开始的香河集训，对国青而言是重大损失。 
　　在已经确定不会使用极端手段强行抽调队员后，足协也表示不会延续奥运会期间国奥征调队员时，给各俱乐部的“只要抽调球员，就允许上第四外援”的优惠政策。一方面，现在毕竟已经没有奥运指标的压力，另一方面此前的优惠方式也没能真正给国奥队带来本质的变化。足协只想通过沟通和协调来达到最佳解决方案。 
　　足协处理与俱乐部关系一直都比较温和，即使是大面积抽调队员也都会事先打招呼，有时也在中超委员会和中甲联席会议上进行交流协商，青少部方面昨天也表示：“我们与俱乐部关系都不会闹得太僵，都是本着相互理解的态度来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在最后几天里协商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