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诡异判罚成新京战焦点 北京：不想申诉怕被整
　　事件回放
　　终场前6分45秒，北京客场以85比78领先，当场技术代表陆坪离开场地，接听来自中国篮协竞赛部主任白喜林的电话。据称，白喜林提醒执法裁判，比赛最后阶段要做到公正执法。
　　接下来的40秒，裁判给北京队三次犯规，北京队员吉?因累计6次犯规被罚下场。
　　终场前1分02秒，北京队外援阿巴斯六犯离场。
　　比赛还未结束，北京俱乐部副总经理袁超来到技术台质问裁判的吹罚。不过，台上人员并未理睬，裁判将袁超驱逐出场。
　　终场前10秒，莫里斯也被罚离场，此时北京队以98比101落后，新疆队最终凭借罚球锁定胜局。
　　赛后，袁超流着眼泪在体育馆的走廊打电话给篮管中心主任信兰成。
　　白喜林表示篮协看完比赛录像之后，会对本场比赛做出处理。由于时值周末，篮协就算要处理本场比赛，最快也得等到下周一。
　　中国篮协已经作出决定，重新委派三名裁判执法双方的第三场比赛。
　　今天晚上，CBA将进行1/4决赛第三轮的比赛。本轮比赛中，三支已经获得2比0领先的球队很有可能直接晋级。原本，常规赛冠军新疆与第八名北京的比赛是这一轮中最没有悬念、关注度的比赛。然而，由于第二场比赛中被放大的裁判问题，两队的比赛已经成为这一轮所有比赛中的焦点。
　　三位北京队员被罚下
　　北京与新疆第二场的比赛具有争议的场面出现在距离终场还有6分45秒时，当时北京客场以85比78领先，此时，当场技术代表陆坪离开场地，出去接听了一个电话。据在现场的记者介绍，当时有媒体记者将陆坪在电话中说的话录了下来。“白主任，我现在出来了。我知道，我知道，说了半天了，已经说了，坚决吹严一点，不能含糊这球。是，是，我已经说了，第三节吹了各9次犯规，前两节都掐起来了，我说了，这场球一点道理都不能讲。”陆坪说。据了解，技术代表所接电话来自中国篮协竞赛部部长白喜林，后者提醒执法裁判，比赛最后阶段要做到公正执法。
　　陆坪重新进场后，当执裁判在40秒内三度鸣哨，“送给”北京队三次犯规，吉?因累计6次犯规被罚下场。终场前5分20秒，新疆队将比分追成84比85。最后2分25秒，张庆鹏命中三分球，新疆队以96比95反超比分，这是他们继第二节比赛结束前8分47秒被北京队追平比分后，首次领先北京。终场前1分02秒，北京队外援阿巴斯六犯离场，一向老实的阿巴斯下场后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一脚踢飞了场边的板凳，随后头也不回地走入更衣室。终场前10秒，莫里斯也被罚离场，此时北京队以98比101落后，新疆队最终凭借罚球锁定胜局。
　　北京队放弃上诉
　　比赛还未结束，北京俱乐部副总经理袁超来到技术台质问裁判的吹罚。不过，台上人员并未理睬，裁判将袁超驱逐出场。赛后，袁超在红山体育馆的走廊打电话给篮管中心主任信兰成。袁超认为，裁判的吹罚明显偏向主队，最后的吹罚也导致北京队3名球员(阿巴斯、莫里斯和吉?)被罚下场。据悉，袁超是流着眼泪打完电话的。
　　场内，北京随队记者围住主裁判王卓平，让他评论比赛，王卓平一言不发地离开。赛后发布会上，白喜林再次打电话给技术代表询问情况，信兰成也亲自打了电话。陆坪表示自己很无奈，他说：“现在，咱们不叫技术代表，原来我有权力，可以改判，现在只是协助裁判工作。有些事情，我也没法左右，我只是按照我的职责来。”
　　对于当场比赛的判罚，北京队队员认为，如果是正常吹罚，胜利一方肯定是北京队。“如果正常吹，杜比(本场4犯)可能早就不在场上了。”一名队员说。袁超一边叮嘱球员不要指责裁判，一边表示俱乐部已经在比赛结果上签字，不会申诉，“申诉有什么用？我原来申诉过一次，结果整了北京队好几年。”
　　阿巴斯：你们有裁判
　　昨天，中国篮协竞赛部主任白喜林承认比赛中是他给技术代表打了电话，“我就是感觉这场比赛会出问题，嘱咐他们要正常吹，所以打了这个电话。”当记者问比赛有何问题、篮协将如何处罚时，白喜林表示篮协方面要请一些技术专家观看比赛的录像，“这个还要等篮协看完比赛录像之后，通过录像情况对本场比赛做出处理。”由于时值周末，篮协就算要处理本场比赛，最快也得等到下周一，那时北京队很可能已被横扫出局。而且，按照惯例，篮协对裁判的不公执法通常都是内部处理，对已成事实的比赛结果不会有影响。
　　比赛结束后，大批记者冲入场内想围住当值主裁王卓平，他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冲回休息室。对此，技术代表陆坪表示：“我希望大家都能理解一下裁判，中国有中国的特色，这么激烈的比赛，有漏判、错判都很正常。媒体关心比赛，这是好事，但太激动也改变不了什么。像上回冲向裁判的那个上海记者，明年就不给他办证了。”
　　昨天北京队结束上午训练之后，记者找到阿巴斯询问下赛季的去向时，他先是说很难留在北京队，但他表示会在亚锦赛上出现，还希望在决赛中战胜中国。有意思的是，当记者说完“你们赢不了！”之后，阿巴斯的回答是，“对，你们有裁判！”
　　据了解，在新京之战过后，中国篮协已经作出决定，重新委派三名裁判执法双方的第三场比赛。

